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免交以下有关规费:
一 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免交的收费项目
工商部门收取的:
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注册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集贸市场管理费
经济合同鉴证费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向工商部门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核实无误后免交、减交有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