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法律法规 机构设置 服务经济 红盾导航 网上投诉
组织认定信阳市知名商标
息县著名土特产
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
劳务富农帮扶协议
劳务富农工程实施方案
服务支农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简介
息县工商局服务支农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豫工商[2006]11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工作职责,在全县工商系统提出服务支农工程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各所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工商建设,不断研究探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将服务向农村扩展、延伸和深化。要结合农村经济特点,农民素质现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扩宽服务内容,加大服务力度,努力开创服务支农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所要充分发挥企业登记管理职能,积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涉农龙头企业,主动为涉农龙头企业提供企业登记咨询服务。并利用年检、办证之机,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条幅、牌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要做到家喻户晓,宣传培训面要达到所辖企业的100%。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积极鼓励涉农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目的的引导辖区涉农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可放宽农业企业集团登记条件, 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6000万元)、拥有3个控股子公司(法定5个子公司)、 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法定1亿),即可办理集团登记; 凡涉农龙头企业要改变组织形式、改变出资人或收购、兼并过程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不需重新办理许可证,仅办理原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即可。要用足用好相关的改制优惠政策,加大服务和协调力度,为涉农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提供宽松环境。

  (三)要大力支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消费连锁经营。凡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连锁”、“连锁经营”等字样,设立配送中心和门店。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申请登记注册。

  (四)要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对本地涉农企业在农村设点收购农副产品的,可不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问题。

  (五)要积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独资、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团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以及其他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六)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支持地方政府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增强市场交易服务功能,改善市场设施和环境。

  (七)要开辟涉农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制,凡手续齐全完备,名称核准即当时办结、变更登记不过天、设立登记不过三(日);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服务热情、快速高效。除法律、法规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要在审批大厅设服务窗口,设置绿色通道,各项服务措施要上墙。

  (八)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有关政策性规定,对农村小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

  (九)要积极开展12315进农村活动,加大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按照消费维权联络站“六个一”(一间房子、一部电话、一块牌子、一个联络员、一套制度、一个登记本)要求,在条件成熟的乡村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维权联络站不得少于所辖行政村的50%。

  (十)要在农村开展“食品示范店”建设,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食品购物放心示范店”,有条件的向行政村延伸,力争年内在乡镇普及率达20%。并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安全消费。

三、几项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服务支农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所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服务支农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为民,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我们实施服务支农工程,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愿,直接或间接保护的是农民的利益,惠及的是广大农民群众。因此,各所要根据服务支农的工作任务,一把手亲自挂帅,周密部署,成立组织,制定措施,通过脚踏实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正确处理好强化服务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提升服务水平。各所要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工商建设,不断研究探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在发挥职能作用中坚持做到“两个统一”,即坚持做到对市场主体负责和对法律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要依法进行监管同时做到热情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各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制订具体的服务措施,真心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要通过制订强有力的措施,服务引导,努力培育一大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培育一大批懂管理、善经营的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一大批小乡镇工业园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大批具有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的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集团,促进农村市场的繁荣稳定。

 

版权所有: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首 页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法律法规 机构设置 服务经济 红盾导航 网上投诉

 

建议分辨率800*600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09017号

主   办: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376-5866721

Copyright ©www.xyg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