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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举报须知
 
 
消费投诉举报须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消字[2000]第248号文之要求"12315"工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如下职责:

(一)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二)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

(四)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五)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996》第51号令规定下列申诉不予受理: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明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消费投诉信箱:12315@xygsw.gov.cn


  各个工商所接待投诉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息县"五进"

网上纪检投诉

  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息县工商局成立网上纪检投诉中心,职能是对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国内外客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如果您遇到以下现象,请向息县工商局纪检投诉中心投诉:
   1、行政监察对象工作职责不清、办事推委、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令不行禁不止。
   2、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财经纪律,截留、挪用罚没款和专项资金。
   3、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损害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4、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越权行政、
    违法施政,滥用权力、设卡刁难。
   5、破坏经济环境、影响内外商投资、干扰国企改革和私营企业发展。
   6、严重自由主义、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等问题。

  目前,市民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和网上举报等渠道进行投诉。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中心举报电话为5866731;接待来信来访的地址: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  

  邮编464300;

  纪检信箱:jijian@xygsw.gov.cn

 

版权所有: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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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376-586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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